为进一步守护我县特殊食品安全,全面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强化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部署,积极行动,开展节日期间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全力守护特殊食品安全。
加强培训指导。组织辖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召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强调经营单位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督促加强“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的录入,及时做好进销货台账的处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严格宣传行为,严禁虚假夸大宣传,要张贴消费提示提醒、警示用语等。
加强监督检查。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检查种类,以母婴用品专营店、超市等为重点对象,对经营单位供应商资质、进货查验、采购索证索票、标签及店内广告宣传等问题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把好特殊食品采购验收关,加强在架商品自查,严禁销售过期特殊食品。共检查经营单位23家次,发现2家未落实专区专柜销售,已督促落实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推动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保障节日期间特殊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