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澄迈县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069平方米

综合执法
创建于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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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4日,根据澄迈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仁兴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到仁兴镇六克农场对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用地范围内拒不搬迁的20户住户实施强制搬离,并依法强制拆除相关违法建筑。

       

        海南省迈湾水利枢纽工程为省重点项目,将于2024年4月开始蓄水,该项目(澄迈段)建设范围涉及六克农场20户房屋,澄迈县各部门根据《海南省南渡江迈湾建设项目(澄迈段)征收(收回)土地的公告(2020年9月30日公示)》及澄迈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22日印发《澄迈县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方案》(澄府办函〔2020〕54号)文件精神对位于澄迈县仁兴镇六克农场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实施征收。职能部门经与农户多次协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就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各部门决定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强制搬迁行动。

        行动当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向雄,仁兴镇委书记王洪、人大主席卢振江、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曾德明等领导带队,各部门共出动工作人员150人次,搬运工20名,挖机3台次,自卸四轮拖拉机6辆次,于凌晨5:00在仁兴镇汇合。根据分工,各单位组成的物品登记队伍最先入户,对房屋内相关物品进行全面清点登记。随着屋内物品清场结束,拆除机械立即入场。当天完成20户农户的搬离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2069平方米。

  为保障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迈湾水利枢纽工程4月底蓄水工作顺利开展,近期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协作,全力推进迈湾水利蓄水区住户的搬迁疏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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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海波 徐婵婵

照片:邓娇娇 李红晓

审核:曾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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