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健名师工作室“名人教育故事”读书分享(第二期)勇担责任 尊重他人

党方
创建于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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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教育人,要时刻严于律己,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懂得尊重他人的感受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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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元培于1912年就任中华民国教育总长后,无意中读到一个叫胡玉缙的人写的一篇文章。由于内容生动、材料丰富、详实,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他一连读了几遍后,便决定将其聘请到教育部任典礼官。于是,他指示下属官员起草了一封信。后成为著名国学大师的胡玉缙当时在学术界还是无名小卒,他与蔡元培素昧平生,有蔡元培这样的大人物来举荐他,本应是感激不尽。可出乎预料的是,胡玉缙接到邀请信后,非但没有感激,还给蔡元培写了一封抗议信。

        原来,问题出在蔡元培让下属写的信中的个别字上。信的全文是:“奉总长谕:派胡玉缙接收(教育部)典礼院事务,此谕。”按字面理解,“谕”和“派”两个字是上级对下级的,包含着必须服从的意思。而胡玉缙这时还不是教育部雇员,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因此他感到不是滋味。特别是“谕”字,本来是封建专制时代使用的一个“特定词”,所以,胡玉缙认为无法容忍。

        蔡元培接到胡玉缙的抗议信后,内心深为不安。他立即给胡玉缙复信表示歉意,称“责任由我来负责”。因部属拟稿用字失当,蔡元培主动承担责任,向人道歉,此事看似虽小,但从中折射出的这种律己不苟的高尚精神却是十分可贵的,蔡元培之人格境界、大家风范可见一斑。

        党方,王小健名师工作室成员,淳化县枣坪小学语文教师,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多次被评为县级语文教学能手,曾在“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中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2021年在淳化县少先队展示暨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多次参与完成各类课题研究并主持完成了一项市级课题。教学格言:爱心献给学生,诚心送给家长,信心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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