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我家宝宝5岁了,5个月前发热,在药店买了一瓶“美林”退热,使用了一半,药瓶上标示的有效期没过,现在宝宝又发热了,那剩下的可以继续服用吗?
药师:关于有效期的问题,这里要解释一下,药瓶上标示的有效期,特别是液体、糖浆类制剂,是指未拆包装情况下,并按规定条件储存时的有效期限。但药品拆封后,有效期是会改变的。
对于你配的“美林”(布洛芬混悬液),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在室温下保存2个月,鉴于你的实际情况,建议原来的药物不要继续使用,有污染的可能,还是重开新的药品给宝宝使用,这样更安全。
药品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藏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稳定性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而制订的。
如何识别药品有效期?
未拆包装的有效期,并按规定条件储存的,是包装盒上显示的有效期。现在较常用的有3种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到日
如某药品的有效期至2025.03.20,表示该药品可用至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1日不得使用。
2、直接标明有效期到月
如某药品的有效期至2025.09,表示该药品可用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日不得使用。
3、标明有效期年数或月数
这种方式标示的药品有效期,可根据批号或生产日期推算有效期:
如某药品的产品批号是2023050511,生产日期是2023.05.05,有效期是24个月,表示该药品可用至2025年5月4日,2025年5月5日不得使用。
药品开封后使用期就变了
不同包装、不同剂型的药品在开封后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
1、不同包装的药品
对于独立包装的药品,像板装片剂、板装胶囊等,这些药品一般都被封装在独立的包装里,也不会和外面的空气接触,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对于非独立包装的药品,像瓶装药片等,一般建议在开封后半年内用完,如果一旦药品出现外观、颜色、性状的改变,就不能再使用了。
2、不同剂型的药品
糖浆剂:由于里面含有糖份,容易滋生细菌而出现变质,开封后一般不宜久放,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
口服溶液、混悬剂: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2个月。
眼用制剂、鼻用制剂,如眼药水、滴鼻液:开封后可保存使用4周。
软膏剂(无挥发性):室温可以保存2个月。同样的,一旦药品出现外观、气味、颜色、性状的改变,就不能再使用了。
开封后保证药品的有效性
首先,对于任何药品,一旦出现外观、气味、颜色、性状等的改变,就绝对不能再使用了!建议每3-6个月清理一次药品,及时处理掉变质的药品。
其次,一定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储存药品,如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一定要放在避光处、需要防潮的药品一定要保持环境的干燥、需要冷藏的药品一定要放进冰箱冷藏(注意冷藏温度)。
再次,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防止污染,如是液体制剂必须用干净的量杯倒出来使用,不可对着瓶口直接饮用,量杯用完后清洗干净、晒干备用。倒出的液体药品如不小心多了,不得再倒回原瓶中,开启的瓶盖应仰放在台面上。
最后,药品拆封后,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这样以便下次服用时,可以清楚地知道药物是否还在使用期限内,可否继续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