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济阳支行积极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活动

用户83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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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济阳支行积极开展整改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现金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应当爱护和维护人民币。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知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近期,济南市民热线接到群众反映,有些商户以无法收取现金为由拒收顾客的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济阳支行接到济阳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的反映后,于2024年2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济阳支行安排工作人员去金海福苑诚信购物中心及周边商户发放宣传折页,重点宣传拒收现金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拒收现金行为不仅是一种歧视行为,更是违法行为,经营者不能以任何方式拒收现金,同时,工作人员也对客户提出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经过对拒收现金业务的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行在厅堂内播放电子宣传海报,明确告知客户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拒收人民币现金会带来相关的法律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应该保护人民币的顺畅流通,携手打造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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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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