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现金权益,根据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阜新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于2024年2月1日前往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和葫芦岛锌厂,与企业合作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知识。
通过向企业员工发放折页,讲解宣传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帮助客户了解如何正确使用人民币、遇到拒收人民币的违规行为应如何处置,同时现场解答客户使用人民币过程中遇到的疑惑,让公众了解拒收现金的相关知识。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在对多元化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需在公平、自愿基础上达成,拒收或排斥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净化了人民币流通环境。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拒收人民币现金的问题,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普及整治拒收现金以及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等相关知识,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