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椰岛广场支行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现金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应当爱护和维护人民币。
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知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中国银行汉中椰岛广场支行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在网点厅堂摆放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折页,对到访客户进行宣传讲解,告知客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发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可依法举报和抵制。
我支行还利用外拓机会走进社区、走进市场,充分发挥现金管理网格化优势,以网点为中心,逐步向周边社区、市场、停车场、药店等辐射开展反假货币、拒收人民币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上门对周边商户、社区居民的现金服务需求进入深入调研,了解周边商户和居民对兑换零币、残损币方面的业务需求,建立长效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