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在路上

硬科技
创建于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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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电信诈骗急剧增加,反诈宣传刻不容缓。唐延路支行积极主动开展反诈活动宣传。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根据相关法规政策,个人信用报告不良记录不适用于“信用修复”,不良记录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5年后自动删除。“征信修复”是骗局,既不靠谱,又涉嫌违规违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清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唐延路支行主动宣传,让客户意识到,征信修复不可信,信用维护靠自己。不要轻信诈骗分子宣传的征信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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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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