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过春节!请收下这份倡议书

市生态环境局
创建于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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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全体市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营造更加清新、洁净、安全的城市生活环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共同度过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绿色环保、健康幸福的生活环境。

    倡树文明过节新理念,选择以网上拜年、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日期间积极宣传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新理念,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节后上班不放“开门炮”。

    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当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带动者、践行者,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身边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同时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印发《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让小编带您一起看看吧~

禁放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限放区域

三元区列东街道、城关街道

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段

除夕至正月初六(全天)

元宵节(全天)

其余时间每天的六时至二十二时

限放区域限放品种

       在允许燃放时段内,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 品种为1000响以下大地红、300响以下电光炮 以及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规定品种之外的其他烟花爆竹。

处罚与举报

       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 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依法给子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拨打110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

让我们自觉遵守规定

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

不燃放烟花爆竹

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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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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