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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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安全提醒

榆阳区教体局 榆林市第十三中学 2024-02-01 15:42 发表于陕西 听全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寒假已至,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榆阳区“双减”办特温馨提示:


       一、不报名参加违规培训


      凡寒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均为违规培训,其中绝大多数为“黑班级、黑机构”,既无质量保证,更无安全保障。“黑班级、黑机构”为逃避监管,往往选择在高层商务楼宇、居民小区、偏远乡村民房厂房等不符合培训机构相关标准的场所,可能还会存在“锁起门来偷偷办学”的情况,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请家长从孩子安全出发,将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主动远离违规培训。


       如确有培养孩子兴趣爱好的需要,请谨慎选择具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的合规非学科类机构。


       二、主动提供消防安全隐患线索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期和多发期,做好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朋友们如果发现培训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向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举报方式后附。


       三、培训期间注意安全防护


       1.做好防护,防范季节性传染病:冬春季,水痘、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春季性结膜炎等传染性疾病易发多发,请家长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孩子免疫力,减少患病风险。


       2.文明出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孩子外出培训、活动等需告知家长、征得同意,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驾驶摩托车、三轮车、汽车等机动车辆,不乘坐“三无”等不规范车辆,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不超速、不并行、不载人,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十六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路。


       3.提高警惕,谨防孩子上当受骗:教育孩子不与培训机构教师、其他工作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密切交往,不与陌生人接触,不要因贪图别人糖果、钱财等“好处”而受到伤害;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不违法乱纪,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家长朋友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个家庭幸福美满的重要基础,教育培养好少年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维护和营造安全的校外教育环境,为孩子的美好明天保驾护航!


       投诉举报电话:


       学科类:0912-3525330


       体育类:0912-3596138


       科技类:0912-3525160


       文化艺术类:0912-3263808


 榆阳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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