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委托经办服务管理,规范委托经办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我县委托经办业务水平,在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2024年2月1日,县医保局依据《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委托经办服务考核标准》对我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安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安支公司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委托经办服务进行考核。
本次考核由县医保局副局长王富平同志带队,相关业务科室参加。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对日常病例审核及协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查看机构设置、档案管理、业务报表以及对参保群众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访谈、医保政策测试等形式进行。
现场对照考核标准查阅档案资料。
现场查看办公场所、人员配置情况。
现场进行医保政策测试。
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安支公司和太平洋保险新安支公司2023年度医保业务工作随机向各定点医疗机构征求意见,电话回访参保患者调查服务满意度。
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医保局副局长王富平同志分别对人寿保险新安支公司和太平洋保险新安支公司2023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经办服务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2024年经办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要查缺补漏,以本次考核为契机,举一反三,以整改促提升;二是要强化培训,针对政策变化,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三是要加强协作,及时与医保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