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临城司法所联合大波村委会成功调解一宗土地纠纷事件。
纠纷概况如下:
大波村委会文利村村民周某忠与文利村小组有两块相邻的土地,由于周某忠的土地位于文利村小组集体土地的中间,需要给周某忠预留过道才能进出进行种植生产,现双方因预留过道的问题引起矛盾纠纷。2024年1月31日下午周某忠向临城司法所提出人民调解申请,希望临城司法所帮忙解决此次纠纷。
接到周某忠的人民调解申请后,2024年2月1日上午,临城司法所便联合大波村委会组成调解小组开展调处工作,调解小组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的事情原委后,深入纠纷地现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劝说调解,经过调解小组的不断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初步的口头和解意愿,文利村小组代表同意给周某忠预留一米左右的过道进出,过道宽度以预埋的定位石为准,文利村小组代表承诺如果以后种植的甘蔗长高倒在预留过道上,周某忠有权进行清理保证自己的正常通行。到此,该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