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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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 “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为彩钢板建筑,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标准。

      (五)建筑消防设施隐患问题。

        1.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等无法正常使用。

        2.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未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的。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操作不熟练,值班人员不足2人,未24小时在岗在位。

      (六)违规住宿人员。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

        1.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未按要求对电气线路进行穿管保护。

        2.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3.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全国、省、市消防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消防工作落实,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平稳,为全市人民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各社会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三)全市市民要从自身做起,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可以通过“12345”平台等对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好全市消防安全。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定职责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辛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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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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