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问答篇之

——企业创业创新

工信册:阅政策、懂行业、知趋势。
创建于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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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技术创新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运营活动,逐步设立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开发优秀新产品,新上技术创新示范项目,争创优秀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享受省级科技创新方面的奖励扶持。详见: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515号)、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54号)、《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22〕120号)、《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办法》甘工信发[2018]86号、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1]4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60号)等文件。

(二)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备案条件:①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技术先进实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应用、推广价值;②具备必需的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③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团体标准;④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⑤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⑥符合规定的备案申报程序。

备案申请资料:①计划设计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②研制工作总结报告,含生产工艺总结,技术经济指标及应用前景、效益分析,产品质量分析等内容;③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新产品检验报告(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④产品查新报告;⑤特殊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安全、环保、卫生等检测报告或证明;⑥专利等其他能证明产品创新性的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新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186号)

(三)省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评定的条件是什么?

(1)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②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③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④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⑤工业设计中心人员队伍规模与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⑥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近2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不少于5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奖项不少于3项。⑦企业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在甘肃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②成立2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③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拥有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④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省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服务制造企业10家以上,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2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⑤工业设计企业近2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不少于8项或企业成立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奖项不少于3项。⑥企业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详见:甘肃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22〕120号) 文件。

(四)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定的条件是什么?

(1)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经市州工信部门认定的市州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②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2年以上。③基地入驻的小微企业30家以上,吸纳从业人员300人以上。 ④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⑤注重社会效益.及时发布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各类政策信息,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15%。

(2)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①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②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③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真实、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 (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3)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①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②创业辅导服务.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③创新支持服务.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3次以上。④人员培训服务.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500人次以上.⑤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⑥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⑦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⑧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以上服务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详见:甘肃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23]18号)文件。

(五)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定条件主要是什么?

申报条件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对象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运营3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占服务客户数量的70%以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技术等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和企业法人,其中企业法人承担政府委托或政府购买的服务收入比例三年平均在20%以上.须获得市州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②服务资源.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组织带动社会资源的能力,与高校、科研院所、协会 (商会)、市场专业服务机构等优质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聚集服务机构5家以上或拥有10名以上外部专家的专家资源库。③服务能力.有明确的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具有与服务能力相关的专利、商标、品牌、标准、软件著作权等成果.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以上,学历和职称不重复计算。④服务管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满足 GB/T19001或ISO9001标准要求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线上和线下公开服务项目目录、服务流程、服务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服务承诺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具备快速处理企业投诉或意见反馈的能力.建立并实施服务对象信息保密制度。⑤服务业绩.近3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服务中小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服务中小企业相关活动。⑥经营规范.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失信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形。

示范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或为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或为以下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性平台。

申报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服务功能要求:①政策服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查询、宣传、解读、培训和辅导服务,帮助中小企业享受助企惠企政策.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政策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上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800家次以上,线下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30家次以上。②咨询服务.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市场开拓、融资促进等咨询服务,政务、商务代理服务,市场开拓、投融资、人员招聘等供需对接服务.线下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100家以上.供需对接服务年组织开展1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加的相关服务活动不低于5次。③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提供创业、管理、市场、财务、融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合规、维权等培训服务.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创业者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人才1500人次以上。④技术服务.提供工业设计、实验试验、检验检测、认证标准和计量、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应用、仪器设备共享、节能环保等服务.具有技术服务相关的仪器设备及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或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服务企业数量150家次以上。详见:《甘肃省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23]17号。

(六)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额度全省排名前10的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对于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奖补,对连续3年达到3%的奖补5万元、达到4%的奖补10万元、达到5%以上的奖补20万元。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甘肃省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全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甘科高(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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