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工作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兴城柳城支行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商户充分尊重消费者支付结算习惯,推动现金收付主体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实现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活动期间,支行网点门楣LED屏幕滚动播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在厅堂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折页,开展人民币知识小课堂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主题宣传。
在网点营业大厅,大堂经理利用业务间隙,向前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做好讲解和宣传,重点宣传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现金,维护人民币为国家法定货币的地位。
与此同时,该行还主动联系黎明社区、街道联合开展“拒收人民币专项整治”活动宣传,通过社区微信群发送相关政策内容。组成宣传小组,利用班后时间积极走访商户,向商户宣传中国人民银行“18号令”,动员商户签署不拒收现金承诺书,并告知周边商户,该行备有充足的零钞,随时可供兑换。向过往群众发放折页,宣传如何识别假人民币、告知拒绝使用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并向商户工作人员强调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意义和重要性,传达不得拒收人民币的法律规定,确保人民币法定地位。截至目前,已走访商户10余户,签订不拒收承诺书10份。
拓展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半径。根据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回顾并制作“美篇”图文进行线上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工作宣传报道和政策宣传,延伸宣传半径,提升影响力。
此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帮助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也使大众更加了解了应当如何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柳城支行将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相关知识宣传,切实维护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的地位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人民币流通秩序与环境的稳定和谐作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