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推进医保经办全流程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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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

推进医保经办全流程数字化服务

#盛大智慧药房导读#


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9月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于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经办机构职责,强化服务管理监督;要求减少证明材料,明确办理时限;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明确法律责任,严惩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

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始终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安全为底线要求。在这过程中,我们深知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妥善保管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完善信息核验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大原则中,“便民”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政务服务建设中多次强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一理念的实践和推广,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人民群众福祉的深切关怀。《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实施,更是对这一理念的深化和拓展,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用跑便可以完成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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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息比对认证。《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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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远程自助认证。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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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服务精准开展认证信息的核实。《条例》还规定,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据官方数据显示,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已经达到了令人瞩目的70%,这一成就无疑是我国科技创新和智能化进程的重要体现。这一比例的提升,不仅体现了我国在信息化、数字化方面的强大实力,也展示了我国公民的数字素养和自我服务能力的高度提升。这是我国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医保经办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加快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提升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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