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尼玛副县长到洛秋乡开展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通过检查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值守等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促进我乡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积极有效落实。尼玛县长强调:乡党委政府一定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跟踪问效,消除各类隐患,保障辖区社会稳定安宁。
1月31日下午,县林草局到到我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相关资料,督导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有效开展,确保中央、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方针政策在我乡积极有效落实,促进我乡构建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1月31日,为切实有效落实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保障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级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有效开展,保障我乡辖区不出一个火情、不出一项事故,洛秋乡乡长拥珍卓玛亲自带队,到我乡辖区牧场督查相关工作,向我乡护林防火员宣讲近期省、州、县近期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拥珍卓玛乡长强调:护林员一定要严格落实自身职责,积极巡视,保证不出一个火情,不出一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