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1.1元物业费的由来

枣庄市市中区高彦华
创建于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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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明珠的邻居发现物业贴了通知,新物业入住。公示栏显示,中标的是九间半,盖章是聚诚,通知署名是东湖明珠。一时间大家都晕了,弄不清里面的弯弯绕。新物业通知主要讲了两件事,物业费改为1.1一平方,没有车位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之前东湖明珠的物业费,0.52。无声无息的就要改为1.1,大家肯定不能接受。都明白物业公司作为企业,在小区服务(尽管是不请自来,强加于业主),既然业主们享用了服务,就要付出相应的费用。只是大家不能接受的是,几百米之外的,享受的服务更优良的湖西景苑物业费比明珠便宜,更不明白为什么物业不能先给业主沟通。

于是2019年1月26日,在与物业,开发公司沟通无效后,明珠业主集体信访,主要诉求就是物业费不合理,以及开发公司的车位只卖不租,影响业主生活。

经上级领导的干预,开发公司终于在地下车位出租一事上松了口,愿意把负三的车位以物价局核准的最高价,200元一个月出租。尽管加上卫生费后一个月220价格太高,但是明珠的业主们还是接受了。

2月,业主们看到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又一次签字要求成立业委会。经过大家的团结奋斗,3月,530户签字申请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书,交到了明珠社区。

2019年4月,物业在二三号楼率先贴通知,物业费1.1维持不变,开启电梯的梯控,不交物业费不让使用电梯。业主们气愤填膺,交物业费的时候,说电梯是属于业主的,所以日常维护费用要业主出。但是能不能使用,居然又没有丝毫发言权,更别说决定权了。于是,报警,信访,又开始了。

当时的物业,最牛的举动,就是在区物业办组织协调物业与业主就物业费与梯控的事座谈的时候,座谈会进行中,派人把二三号楼的电梯 ,锁了,不用梯控,只能爬楼梯回家,不管你是五六岁的小朋友还是六七十的老年人,更不问你住十层还是二十层。

余下的时间,就是业主与物业不断的谈判,交锋。物业公司相继把各单元的一部电梯启用梯控,让业主低头。业主还是各方奔走,想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月13号,九点多,物业,业主都到场了。二楼会议室没人给开。这个是当初信访局承诺负责协调好的,因为会议室钥匙在社区那。第一次我单独去社区,工作人员说不知道这个事,不能开。后来和几位邻居一起去,邻居们要求他们为大家做实事,为民解忧。社区工作人员去开的二楼。物业经理没说几句,特检科来检测电梯,物业经理出去沟通,然后座谈就不了了之了。和邻居们跟随特检科见证检测电梯,特检科对电梯不能使用做了录像取证,去六号楼后更发现面板脱落。特检科在物业办公室做了现场笔录,说下一步要求物业提供电梯维护,增添设备的合法证明。有热心邻居提醒他们,前几天有无资质人员施工。在物业办公室五六位代表继续与物业经理沟通,希望物业费定在八毛,立刻解锁电梯,并保证物业费只要这个标准,大部分会缴纳。但是谈不拢,约定两点再谈。下午眼见又是无效沟通完,相约去信访。刚到信访局,信访局是不接受咱们信访的。是几位可爱的邻居带头,往政府大门靠拢,促成了这次会谈。五位代表分别是7-2-1502,7-1-203,9-1-203,11-2601,7-1-1001。信访要求主要两条:1:物业公司服务达不到三星,所以物业费1.1太高。同区域的湖西景苑才0.8一平方。要求降低物业费。2:物业没和业主沟通,就把电梯用梯控锁了,让高楼层的住户特别是上岁数的回不了家,无法正常生活。要求立刻解开梯控。两位美女巾帼不让须眉,摆事实讲道理,把物业的不足一一列举。11#王老师老当益壮,发言有理有据,进退自如,谈笑间折服众人。最牛的是9-1-203,法律法规随手拈来,雅如儒生,拍桌子时恰似猛张飞。最应该感谢的,除了一起信访的邻居,就是住建局王局长。是他当场拍板,解开梯控,什么事以后坐下来谈。最终形成两个决议1:梯控,每座楼解开一个,时间截止到六月末。2:住建局,开发公司,镇物业办,社区,加上三位业主代表,组成明珠工作小组,就明珠物业问题进行协商,争取六月底达成一致。选出来的三位代表,明天九点半到物业办公室集合,开会。

14号九点半经在场邻居推选,五位业主代表进入会场。十点多开始,一直到十一点,都在摆证据,没谈及实质问题。然后又接到邻居传信息,物业在各家贴催缴通知,代表们指责了物业的这一做法。社区杜书记拍板,尽量尽快谈实质问题---物业费,但是所剩时间不多,决定物业和股东商议折扣空间,业主代表回去和大家商谈能接受的服务等级和价格,周二上午九点半继续会谈。

6月18号,记住这个日子,因为经过数轮战斗,不想邻居们太劳累,于是,当天业主按要求去了三位,没想到,会场多了好些平时见不到的明珠业主,对1.1的价格非常强烈的支持。这之后,1.1几乎定下来了。

6月23号,在有关部门协调下,物业与业主在物业二楼座谈,没有达成共识。27号再次座谈,期间谈起如果物业费实在降不下来,能不能用地面车位租金等公共收益冲抵部分物业费,这个提议被永安镇与市中物业科的领导否了,说不符合政策法规。到场的邻居合计28人,有26人要求物业经理去协调沟通这事,28号回复说可以冲抵,最终方案是物业费不变,1.1,冲抵后1--3楼0.65,其余楼层0.9。

00:08

8月,经过数轮拉扯,最终以开发公司没有完成相关移交为由,否决了业委会的申请。

至此,明珠业主有的“接受”了1.1的物业费,有的,继续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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