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公布6起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典型案例

丛台环保
创建于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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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情况

    2023年12月10日下午,接区生态环境指挥中心推送火情,经排查发现西召里村,一村民王某某在其庭院外清理杂草并点燃,南吕固乡环保所与相关村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经过对行为人问询,行为人对点燃杂草行为供认不讳,南吕固乡派出所对其进行训诫。乡环保所对其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

二、案例情况

    2023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指挥中心推送火情后黄粱梦镇执法队、环保所联合辖区派出所对点火人员进行训诫并启动立案程序,点火人员已意识到错误行为并写承诺书,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三、案例情况

    2024年1月7日,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在三陵乡陈三陵村发现一起着火点。接到推送后,乡村干部立即前往将火扑灭,并排查找到嫌疑人为侯某某,由于是上坟祭祀引燃少量杂草,不是故意点火,乡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希望当事人下不为例。

四、案例情况

    2024年1月15日,在产业新城辖区内发现一起火情,产业新城相关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扑灭,经排查已找到点火人,产业新城相关人员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对点火人进行训诫。随后产业新城相关网格员将再度加强对辖区的禁烧巡查,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五、案例情况

    1月24日16点10分左右,我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在西耒马台村北国家电网变电站院内,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燃烧塑料制品,严重污染周边空气质量,我镇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将其控制。经核实,该男子为西耒马台村民邢某,平时收集了一些旧家电,当天准备燃烧旧家电外壳收集铜线,因缺乏环保观念及安全意识,就在自家院内点燃了废品。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行为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绝不会发生此类事情,一定会注意用火安全,提高自身防火意识。

六、案例情况

1月29日15点46分左右,丛台区生态环境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在西三家村某居民门口,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焚烧垃圾,严重污染周边空气质量,黄粱梦镇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报警将其控制。经核实,该男子为三家村村民牛某,临近年关,当天打扫完院子后,因缺乏环保观念及安全意识,就在自家院内点燃了垃圾。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行为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绝不会发生此类事情,一定会注意用火安全,提高自身防火意识。

案例启示

    露天焚烧秸秆不仅有巨大的火灾隐患,还会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请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康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参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用实际行动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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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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