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海垦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桩涉及16名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纠纷。
【纠纷概要】颜某某雇请符某某等16人为其承揽的某装修工程工作。现工程已完工,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符某某多次要求颜某某结算工资无果,颜某某要求涂某某从未结算工程款中代付。三方因工资结算事宜发生争执。
【调解结果】三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共同确认:符某某等16人在颜某某承包的某装修工程工程的应付未付工资为98755元。
二、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前述98755元应付未付工资由涂某某于2024年1月31日从颜某某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中的未结算款中支付给符某某等16人。
三、符某某等16人收到前述的98755元工资之时起,符某某等16人与颜某某、涂某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即清结,三方不再因本次调解事项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