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代表监督工作,助推政府工作高效开展,根据《代表法》、《监督法》有关规定,宛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区、乡四级人大代表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为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发祥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为成员,同时成立四个评议工作督导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指导采取集中式测评的形式开展评议活动。
1月30日上午,四个评议工作督导组同时启动。在前期代表们充分了解区人民政府工作办公室等31个被评议区直部门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督导组组织代表围绕部门依法履职、落实中心任务、优化营商环境三个方面对其进行现场打分测评,并对打分情况封存回收、集中统计,确保评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本次评议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是支持和促进被评议部门开展工作的有效手段,更是宛城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宛城区人大常委会将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加快高水平建设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