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师德师风建设,防范师德失范行为,杜绝有偿补课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我园教师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承诺、自查等建设活动,营造我园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1.严禁从事有偿补课、在培训机构兼职、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等。
2.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行为。
3.严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杜绝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意识形态等行为。不得拍摄上传违规小视频,公开发布的视频需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得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严禁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赌博或变相赌博、酒后驾车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发生。
4.做家庭好成员,孝敬父母长辈,为子女做好表率,成为“家风顶梁柱”。
我园教师将弘扬高尚师德,自觉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从教,守住职业道德底线,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并作承诺如下:
1.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在园内园外、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幼儿家里等场所给幼儿上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2.不相互介绍教师或提供家教生源、为园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幼儿参与本人或他人的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4.不在园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或从事和本专业有关的活动并从中获取报酬;
5.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
6.不将园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园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有偿培训及辅导;
如违反以上条例,按照有关规定,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
2.降低职务聘任、免除行政职务、取消荣誉称号等。
3.解除聘用合同。
安幼师德师风举报电话(朱老师18015954098,王老师18006104597),我园教师将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人员监督。
未来!安幼教师将继续
信守师德规范,坚守初心
心怀皓月,以爱为底色
做教育路上的追光者!
做幼儿童年的点亮者
做新时代弘扬正气的“四有”好老师!
编辑:戴思雨
审核:王阳春
发布:张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