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帮助他人借款,为配偶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郝刚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洗钱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北京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通州区原宋庄水务一所所长刘福东、出纳左潞明滥发津补贴问题。刘福东违反相关规定,提议召开水务一所班子会议研究并通过关于为本单位在职不吸烟者按照每人每天5元标准发放奖励事项,左潞明未正确履行财务人员监督职责,未指出发放该奖励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并在会议决议中签字同意。后,水务一所于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间共计发放上述环境保护奖励59390元。2023年10月,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刘福东、左潞明党内警告处分。
2.通州区张家湾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综合协管员肖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财物问题。2023年2月、4月间,肖烁先后二次收受其巡查检查区域内某废品回收站经营者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予的钱款共计3000元。2023年10月,区监委决定给予肖烁记大过处分;追缴其违法所得。
3.通州区宋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协管员焦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问题。2021年4月10日,焦雷举办本人婚礼过程中,收受5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000元。2023年10月,区监委决定给予焦雷记大过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