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四中关于“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吴忠四中政教处
创建于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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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孩子们: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文化。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品,它给人们带来欢乐喜庆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问题。为了使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及新春佳节,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和孩子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门店购买,不在无证摊点、小区门前、开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以及微信群、抖音平台等处购买来历不明、无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

二、给孩子购买的烟花爆竹,应为消费者可以自主燃放的安全性高的产品,且无过期、无变形、无霉变、无漏药不购买我省明令禁止的摔炮、拉炮、擦炮、加特林炮,以及一些含药量高、危险性大的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燃放的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在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草场山林、文物古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严禁烟火区域,以及政府划定的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选在空旷、安全的地方,不在房屋内、走廊、楼道、阳台、屋顶、草坪、井盖、停车场等处和人员聚集的地方燃放,不向地下管道井内投放烟花爆竹。

五、家长应当好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和“安全员”,向孩子宣讲法律规定和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陪护在孩子身边,指导孩子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每次燃放完后,应检查是否留有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无虞后方能离开。一旦出现燃放火灾,应立即处理和扑救,自己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警。

六、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够用就好,尽可能在过年期间全部燃放完,不要在家里储存烟花爆竹,以免发生危险。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每一名孩子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吴忠四中政教处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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