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
1、参加会议;
2、接待当事人;
3、民事立案审查;
4、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二、王晓晓:
1、担任刑事案件庭审记录;
2、填写结案登记表;
3、填写执行通知书;
4、张店派出所办取保。
三、张丽君:
1、送上诉卷至扫描室扫描;
2、拟写民事调解书;
3、文书盖章、电子送达;
4、系统结案2件;
5、填写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6、打印卷皮、卷宗打码;
7、配合公安机关调取刑事判决;
8、装订卷宗1本。
四、梁磊:
1、填写执行通知书。
2、张店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
3、西沟河村下乡扶贫。
五、张诗雨:
1.上午请假半天;
2.下午撰写联欢会节目主持词;
3.撰写信息周报;
4.撰写主题党日活动研讨材料。
六、李霓景:
请假。
七、张宏武: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审核修改裁判文书;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八、吴琼:
1、整理装订卷宗;
2、印发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结案;
3、制作鉴定询问笔录一件。
九、张舒玮:
请假。
十、倪慧芳:
出差。
十一、贾小伟:
1、整理卷宗、装订卷宗;
2、校对文书、系统结案、电子签章文书、电子送达文书、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文书。
十二、宋一帆:
1、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2、拟写驳回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
3、拟写本周信息周报;
4、联系案件当事人。
十三、宋少杰:
1、参加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
2、接待信访案件当事人;
3、阅览刑事案件卷宗。
十四、王健玉:
1、批注系统;
2、整理案卷。
十五、王雁:
1、填写应诉手续并通知当事人领取;
2、整理、装订卷宗4本。
十六、申秀丽:
1、今日诉服窗口受理民事案件一件,收取诉讼费一件;
2、受理诉前调解案件五件;
3 、处置网上立案三十件,并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程序;
4、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二人;
5、参加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
6、受理上诉案件三件,收取上诉费三件;
7、收取上诉卷宗三件,并检查;
8、接待当事人若干,接听电话多次,答复当事人咨询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十七、丁亚丽:
1、开具上诉案件诉讼费预交单,收取上诉案件移二件;
2、收取诉前调解案件五件,网上转调解案件十三件;
3、督办系统查询指标;
4、接待当事人,接听来电;
5、开具诉讼费票据一份并入卷。
十八、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案件信息;
2、查询执行案件信息;
3、受理首执案材料五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4、填写执行立案材料三;
5、联系当事人调解执行案件;
6、执行系统录入首执案三件,异议案一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十九、秦瑞:
1、今日接待当事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
2、今日整理调解民事诉前调解案件;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二十、赵丹:
1、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2、拟写本院信息周报;
3、拟写、印发撤销缓刑刑事裁定;
4、拟写、提交盖章危险驾驶罪判决;
5、整理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本党小组资料;
6、撰写主题党日活动研讨材料。
二十一、黄倩: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准备会议设备;
4、退评查案件案卷。
二十二、王笑:
1、电子签章;
2、文印室打印、复印、胶装;
3、案件统计;
4、沟通鉴定事宜,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公示鉴定案件,与当事人共同摇号选择鉴定机构。
二十三、段增翠: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