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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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第一幼儿园关于“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01-29 阅读1020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岁末年初,春节在即,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文化,然而烟花爆竹在给人们带来欢乐喜庆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更有个别孩子被炸伤,为了使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一、争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不在禁止烟火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止烟火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来欢度节日,以绿色、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

二、选择正规渠道理性购买

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门店购买,不在无证摊点、小区门前、开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历不明、无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请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存放。

三、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


燃放烟花爆竹时,家长应陪护在孩子身边,指导孩子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不得让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要选择在空旷的地点燃放,严禁在室内、楼道、阳台、高层空间等地燃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窨井、易燃易爆物品燃放,防止火星溅射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

燃放、观赏烟花爆竹时还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将头、眼面向烟花爆竹喷射口,不要立即处置熄灭的烟花爆竹。

同时,告知孩子不要将鞭炮放入玻璃瓶、铁罐子等容器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发现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和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做到源头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五、遵守燃放时间规定

      按照《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除婚丧嫁娶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外,燃放时间为:

    2024年2月9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初一)

2月11日(正月初二)至2月17日(正月初八)7时至24时

  2月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4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禁限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幸福,为了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寒假,让我们共同努力,文明过节,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最后,祝广大家长朋友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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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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