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经安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前,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抓住火源、电源、气源等致灾因素管控,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造册、跟进整改,并制定落实临时防范措施;按照“先排查、后开学”的原则,在开学前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核查寒假前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返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