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名义”的非法集资套路
“解债名义”的非法集资案例
2020年11月,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依法对深圳市中盛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经查,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皮兴胜成立深圳市中盛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在12省份成立32家分支机构,以能够将不良债权进行有效化解并盘活为名,采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发放宣传页、电子屏广告等形式对外宣传,通过签订《债权置换现金合同书》《债权置换汽车合同书》《债权置换装修合同书》《债权置换硒都山泉合同书》,要求债权人缴纳业务款、服务费,承诺每月固定收益,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具体经营模式为:1、置换现金业务中,客户提供10万元借条,再缴纳10万元业务款,同时缴纳20%的服务费,共缴纳12万元即可与公司签约置换现金业务,分13个月返还客户20万元现金。2、置换汽车业务中,客户提供20万元借条,再缴纳20万元业务款,同时缴纳20%的服务费,共缴纳24万元,100个工作日后即可置换一辆价值40万元的汽车。
“养老名义”的非法集资套路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