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整治拒收现金工作要求,优化现金流通环境,畅通人民币现金流通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对现金服务的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我市代理金融网点开展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宣传活动。
网点利用晨夕会时间对厅堂服务人员开展培训,明确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定义,强调人民币是我国法定的货币,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利用网点地理优势进行现场宣传,在营业大厅布放宣传折页以及设置反假货币咨询台,积极向客户宣传“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做好网点现金服务工作,增强员工自身的法律意识。同时深入周边社区及商户、早市、夜市等易发生现金拒收的地方开展宣传,发放折页,兑换零钱,并强调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意义和重要性,传达“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要求,确保人民币安全流通,增强现金的服务意识。
一是网点在广告机,电视等多媒体上循环播放整治拒收现金的宣传标语;二是以大堂经理为主要宣传人,积极主动向客户发放相关宣传折页,并进行宣讲。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客户进行宣传和讲解。四是结合“四进”进行宣传,网点的工作人员利用空余时间进入社区、街道、商铺、菜市场进行宣传,加大对社会公众宣传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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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通过厅堂+外拓的方式,四进活动宣传,厅堂和外出宣传受益公众多达700人次。通过此次整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解群众对合法使用人民币现金和非现金支付方式的选择了解,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我分公司将继续做好宣传,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本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