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让广大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确保假期平安,特此提示。
学生安全提示
1.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骑“故障车”,不骑车带人。
2.不搭乘非正规车,乘车时在指定地点候车,上车时自觉排队,遵守“先下后上”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不抢座,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3.不搭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类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车辆。
4.过马路时遵守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行,走人行横道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
5.不边走路边看手机,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家长安全提示
1.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对孩子履行监督义务,监督并制止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监督并制止不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
2.不驾驶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接送学生。驾乘摩托车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2人、靠右行,驾乘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3.驾驶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不加塞;不超速超员,拒绝酒驾醉驾。
4.驾车接送学生时,车辆不要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出行,要服从交警、学校安保人员、交通志愿者指挥,行经学校路段,要礼让学生,减速让行。
5.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在规定区域里停放,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路边行驶。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请广大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以上提示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让我们“小手拉大手”,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撰稿:陈雅瑶
一审:苏顺娣
二审:杨良萍
三审:马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