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上午,龙华区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件合同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5日,杨某炳和牛某达对某茶饮店增加装修项目签订合同,装修期限为2023年12月5日到2024年1月5日,现牛某达以对增加装修项目效果不满意为由,未支付装修款2.6万元,双方产生纠纷。
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林、王英花耐心地从法律、情理等角度进行调解,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牛某达同意分两期支付与杨某炳2.6万元,第一期于2024年1月26日前支付杨某炳1.1万元,第二期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杨某炳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