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惹纠纷 所所联动解民忧

     1月26日,徐杨司法所、新市司法所、栎阳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2024年1月3日,张某来到徐杨司法所,称其姐姐张某某(临潼区栎阳街道人,暂住徐杨)在2023年11月23日被陈某(临潼区新市街道人)撞伤,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咨询如何处理。经了解,2023年11月23日,当事人陈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与张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当事人张某某受伤,陈某随即联系救护车并垫付医疗费。经临潼区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陈某负全部责任。经医生诊断,张某左臂多处骨折,因伤情较为严重,出院后仍需护理和后续治疗。故当事人张某某要求当事人陈某承担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后续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七万元,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徐杨司法所随即与栎阳司法所、新市司法所进行联系,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和赔偿能力,考虑到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且家庭情况均比较困难,三所开展联动进行多次的“背靠背”调解,在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后,邀请双方于1月26日前往徐杨司法所当面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最终在三个司法所共同努力下,肇事司机陈某赔偿受害人张某某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后续二次手术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9000元,双方就此事故引发的纠纷握手言和。

     谨慎行车是避免事故的前提,办理相关证照是避免损失的前提。所以,司法所温馨提示:驾车需谨慎,手续要齐全。纠纷找调解,方便又快捷!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