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年末岁尾,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经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鄢陵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再监督职能,坚持靠前监督、跟进监督,2024年1月25日由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娱乐场所、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进行督导。
督导组重点查看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各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等情况,同时,对场所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查看,并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此次督查行动,共检查校外艺术培训机构4家、文化娱乐场所7家,发现安全隐患6处,督导组立即责令现场整改到位。
针对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派驻组督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要求各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水平,确保全县文化经营场所安全形势稳定。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本着“不放过一个死角、不遗漏一个隐患”的原则,拧紧各方“责任链”进一步推动部门监管、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的隐患排查机制,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文化领域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