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对非法集资说”“No!”

张诗涵
创建于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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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及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工行鹤岗向秀丽支行于2024年1月23日开展了年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要做好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首先,要履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义务,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认真履行防范非法集资义务,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其次,要强化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涉足非法集资活动、机构为非法集资提供服务或便利,加强资金异动监测分析工作,发现风险及问题要即查即改,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告。

  2024年岁末年初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强化组织推动,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职责和要求,从源头防范风险;丰富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内容。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开展丰富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是充分发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中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民俗等,以网点为主要阵地,加大人员集中区域宣传力度。

  现在正是非法集资的高峰期,我们要时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拒绝高息返利、远离非法集资,坚决做到不组织、不轻信、不参与、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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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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