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教、依法执教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已经写入教育法规,可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学生报复老师的行为也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主要包括:1.一些教师法制观念淡薄;2.依法执教的监督力度不够;3.部分教师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为了提高全体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防止校园欺凌,性侵等行为,促进学生更好成长,万宁市教育局安排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周立魁法官到我校进行本次讲座~
活动在潘燕云副校长的主持下顺利开展
周法官从“以案释法”给老师们讲解~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全国典型案例
2.万宁辖区刑事案件
3.万宁辖区民事案件
4.法治德治下的“护苗”
最后,教师自身要增强法制观念,教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我国的教育发展策略,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依法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认真执行和领会教育法律法规,根据法规较好地处理和解决教育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
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利。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应该学会在自己权益受损时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让违反法律的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
通过这次法官课堂,使我校教师对法律法规更加深刻了解,懂法、学法、知法和用法。
总策划:周先军
图文编辑:吴小凤
审核:蔡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