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
1、研究刑事案件证据;
2、接待当事人;
3、民事立案审查。
二、王晓晓:
1、领取刑事案件;
2、接听当事人电话;
3、填写通知辩护公函;
4、填写出庭通知书;
5、司法局送手续;
6、给被告人送达起诉。
三、赵丹:
请假。
四、梁磊:
1、屯看送达执行手续;
2、复印案件材料。
五、张丽君:
1、整理完善卷宗;
2、拟写民事调解书;
3、电子送达、系统结案;
4、电话联系当事人领取文书。
六、宋一帆:
1、拟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2、联系中院206系统事宜并报送负责206系统的联络人和分管领导;
3、司法局送通知辩护公函;
4、接待案件当事人。
七、宋少杰:
1、阅览刑事案件卷宗;
2、屯留看守所送达法律文书;
3、屯看释放罪犯。
八、王健玉:
1、调解案件;
2、制作诉前鉴定笔录;
3、屯留看守所送达执行手续;
4、屯看释放被告人。
九、王雁:
1、系统结案2件;
2、文书盖章、印发文书;
3、整理、装订卷宗3本。
十、倪慧芳:
1、调解民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撰写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调解民事离婚案件;
4、接待案件当事人。
十一、贾小伟:
1、制作调解笔录与协议两件;
2、校对文书、系统结案、电子签章文书、电子送达文书;
3、整理卷宗、装订卷宗。
十二、张宏武:
1、接待案件当事人,调解案件;
2、审核修改裁判文书;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十三、吴琼:
1、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各一份;
2、印发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结案;
3、领取卷宗、填写应诉、电子送达。
十四、申秀丽:
1、今日诉服窗口受理民事案件七件,收取诉讼费七件;
2、受理刑事案件一件;
3、受理诉前调解案件三件;
4、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二人;
5、回复庭室书记员咨询;
6、给上诉人邮寄上诉费预交通知单一件;
7、接待当事人多人,答复当事人咨询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十五、丁亚丽:
1、开具上诉案件诉讼费预交单,收取上诉案件七件;
2、录入民事案件;
3、督办系统查询指标;
4、接待当事人,接听来电;
5、开具诉讼费票据八份并入卷。
十六、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案件信息;
2、查询执行案件信息;
3、受理首执案材料四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4、填写执行立案材料两件;
5、联系当事人调解执行案件;
6、执行系统录入首执案四件,异议案一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十七、秦瑞:
1、今日接待当事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
2、今日整理调解民事诉前调解案件;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修改调解员案件情况表;
6、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十八、张舒玮:
1、查询诉服数据并签到;
2、处理诉服事宜;
3、撰写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4、撰写民事裁定书。
十九、黄倩: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准备会议设备;
4、调取卷宗。
二十、王笑:
1、电子签章;
2、文印室打印、复印、胶装;
3、案件统计;
4、核对2021年终版文书情况表。
二十一、张诗雨:
1.前往区直工委提交档案审查;
2.补充填写党支部台账本;
3.填写工作意见表;
4.收集联欢会节目单
二十二、李霓景:
1.民事系统录入案件七件;刑事案件一件
2.送扫描室扫描;
3.通知各书记员领取卷宗;
4.登记刑事案件一件。
二十三、段增翠: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