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转眼间一个学期结束了,衷心感谢本学期来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2024年寒假生活即将开启,孩子的平安和进步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让他们快乐地生活和健康地成长更是我们的责任。为了 便于您和孩子共同规划假期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寒假,现将我校有关寒假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寒假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五项管理的要求,按时完成寒假作业和体育锻炼,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寒假生活,增见社会阅历。
(一)假期中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重身体健康,养成每天读书的好习惯,假期读一本好书,写读后感,同时积极参加家庭劳动体验和“阳光体育”户外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保证身体健康,不能沉迷于电视和网络游戏,同时不参加任何形式赌博游戏,关注社会动态和国家、世界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根据双减工作精神,寒假学科类作业以高质量、分层次、强管理为原则,作业内容以回顾旧知、预习新知、课外阅读为主,以布置探究类、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为主体与体育健康、家庭劳动体验和户外体育运动相结合,不得布置电子类作业,确保在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完成体育作业,保护学生视力健康。
(三)积极参加寒假社会活动
春节期间,利用走访亲戚朋友契机,在家长的带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观察了解全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和领略中华大地丰厚文化精髓,增加见闻,丰富自己课外知识。以我们节日为主题线索,收集并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佳节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充分领略中华民族传统魅力,同时在家长的引导积极参加以寻找红色足迹和弘扬黄帝文化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感受新郑的文化底蕴,了解新郑的过去,激发建设美好新郑未来愿望和决心。
(四)不得参加校外学科类辅导机构培训
根据双减工作要求,学校发放《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寒假期间落实“双减”政策书》,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寒假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严禁学生参加或变相参加违规学科辅导机构(不包含特长、兴趣班)与家长签订告知书。
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关注特殊群体,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伟大节日,举
国同庆,合家团聚的美好日子,学校利用致家长一封信、班级群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学生、家长和社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进一步认识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必须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远、因贫、因厌学、因临近毕业及身体原因等因素辍学,班主任定期家访和信息提醒,关注特殊群体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护人了解情况,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我校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
三、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履行好监护职责。
孩子们放假在家,家长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因此我们要督促孩子自觉地完成作业,自觉地进行自护自理:提高警惕性,不点击来历不明网址,不与陌生接触、不接受他人财物,不随意透漏家庭成员信息,不做危险游戏,注意用电安全;外出尊重父母意见,节日注意饮食卫生;尽量不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地方。南水北调、铁路沿线及河湖池塘附近学校要开展防溺水和爱路护路教育,要求学生假期不得到河道、水库、沟渠内溜冰、垂钓及进行投掷列车等不安全的活动。把学生寒假期间防烟花爆竹伤害、防触电火灾、防溺水、饮食卫生、交通安全,预防电信诈骗,防暴恐及敲诈勒索作为防范重点,假期中请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学生职责。
四、温馨提示:
假期时间:2024年2月2日——2月25日正式放寒假
开学时间:2月26日早上8:00,提醒孩子带好假期作业到校报道。
最后,祝愿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祥和的假期生活!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祝各位家长阖家欢乐、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完全小学
2024年2月1日
学习宣传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最新修订全文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修订全文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