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彩虹分局西区派出所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辖区内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024年1月24日晚,我所民警在巡逻防控中发现一人违法售卖烟花爆竹,当场收缴烟花爆竹两箱,随即将售卖人梁某带回所内进行询问,后在其住所查处烟花爆竹四箱,梁某对其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我所依法对梁某做出行政处罚。
西区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对辖区商铺再次进行摸底式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违规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人员一律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