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保证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就校外培训向您发出温馨提醒。
一、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为巩固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请家长们自觉抵制寒假学科培训。
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及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都是治理的主要对象。
二、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要仔细审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收费标准、培训项目和时长等内容,并请做到“四不要”。
(一)不要将孩子送到“证照不全”的机构
正规合法的培训机构必须“证照齐全”,即应具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二)不要将孩子送到“师资不合格”的机构
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资质。
(三)不要将孩子送到“违规收费”的机构
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培训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60课时、5000元。
(四)不要将孩子送到“培训超时”的机构
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应晚于20:30。
注意,务必签订正规合同。要与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完整阅读合同条款,逐字逐句确认,查看合同印章与办学资质是否一致,并索要正规发票。
三、警惕防范各类风险
培训中,孩子的人身安全和费用的安全是重中之重。
(一)请高度重视培训期间孩子的人身安全,切忌将孩子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二)请特别关注培训费用缴纳后的资金安全,坚决拒绝商家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情况发生。
四、参与监督合理维权
请您不要收取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税务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发票等资料作为今后维权凭据,避免后期权益受损。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培训环境,欢迎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您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家长朋友们,人生如长跑,起步忌冲刺,薄发需厚积,请尊重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不把假期当学期,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