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玲:
1、研究刑事案件证据;
2、接待当事人;
3、民事立案审查。
二、王晓晓:
1、填写送达回证;
2、接听当事人电话;
3、准备庭审笔录;
4、填写出庭通知书。
三、赵丹:
1、填写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卡;
2、完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资料;
3、拟写诈骗罪的判决;
4、填写民主评议党员表格。
四、张丽君:
1、整理完善卷宗;
2、装订卷宗3本;
3、打印卷皮、卷宗打码;
4、领取诉前调书卷宗;
5、拟写民事调解书;
6、电子送达;
7、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文书;
8、系统结案1件;
9、填写换押证。
五、梁磊:
1、屯留区人民检察院送达法律文书。
2、长治中院送达上诉卷宗。
六、张诗雨:
1.印发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谈心谈话卡;
2.准备1月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资料、主持词;
3.查找司法统计分析课题相关资料。
七、李霓景:
1.民事系统录入案件十件;
2.送扫描室扫描;
3.通知各书记员领取卷宗;
4.整理案件卷宗。
八、宋少杰:
1、接待信访案件当事人并协助发放救助款项;
2、信访局接访;
3、阅览刑事案件卷宗。
九、宋一帆:
1、组织当事人调解并拟写民事调解书;
2、拟写民事裁定书;
3、屯留看守所送达案件起诉手续。
十、王健玉:
1、组织当事人调解并制作民事调解协议;
2、批注系统;
3、屯留看守所送达案件起诉手续;
4、填写执行手续。
十一、王雁:
1、填写应诉手续并通知当事人领取;
2、邮寄鉴定材料及取保候审手续;
3、整理、完善卷宗手续。
十二、倪慧芳:
1、调解民事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开庭审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3、撰写民事判决书。
十三、贾小伟:
1、记录庭审笔录两件;
2、领取卷宗填写应诉手续、电子送达手续;
3、填写律师调查令;
4、整理卷宗、装订卷宗。
十四、张宏武:
1、接待案件当事人,调解案件;
2、审核修改裁判文书;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十五、吴琼:
1、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各一件;
2、印发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结案;
3、整理装订卷宗。
十六、张舒玮:
1、查询诉服数据并签到;
2、撰写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纠纷判决书;
3、撰写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
十七、申秀丽:
1、今日诉服窗口受理民事案件八件,收取诉讼费八件;
2、受理行政案件一件;
3、受理刑罚变更一件;
4、受理诉前调书案件一件;
5、受理诉前鉴定案件九件;
6、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六人;
7、受理上诉案件三件,开具预交上诉费通知三件,收取上诉费一件;
8、受理诉前调解案件四件;
9、到中院送达上诉卷宗十八件,取回上诉退卷四件,并核对;
10、接待当事人多人,答复当事人咨询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十八、丁亚丽:
1、开具上诉案件诉讼费预交单;
2、登记上诉案件十八件,编辑移送函;
3、督办系统查询指标;
4、接待当事人,接听来电;
5、登记发还案件四件;
6、开具诉讼费票据八份并入卷。
十九、秦瑞:
1、今日接待当事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
2、今日整理调解民事诉前调解案件;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制作纠纷案件表,撰写典型案例;
6、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二十、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案件信息;
2、查询执行案件信息;
3、受理首执案材料一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4、填写执行立案材料六件;
5、联系当事人并告知立案材料;
6、执行系统录入执行案五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二十一、黄倩: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准备会议设备;
4、上传终版文书,调取卷宗。
二十二、王笑:
1、电子签章;
2、文印室打印、复印、胶装;
3、案件统计;
4、终版文书上传工作;
5、核对2021年终版文书情况表:
6、调取电子卷宗。
二十三:段增翠: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