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防火意识 守护绿水青山

晴栀
创建于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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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时值冬季,又到了山林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

    冬季天气干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森林火灾事故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也会给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②不在林区玩火; ③不在林区丢弃火种; ④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 ⑤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做到“六不”:①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②不在野外烧荒点火;③不烧田草、秸秆;④不在野外烧火取暖;⑤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⑥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2.文明祭祀。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3.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4.密切配合学校传授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5.严禁儿童、学生上山扑火,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6.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119(消防应急救援)进行报告,并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7.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对森林、草原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宣传,互相监督,不在野外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把好防火关,安全记心间;筑牢防火线,平安乐融融。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

               三营镇第三小学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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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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