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岁末年初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傍晚的海风
创建于01-23
阅读 59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畜禽屠宰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1月23日,执法人员4人前往新盈镇屠宰场开展岁末年初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一是屠宰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二是要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生猪进场查证验物工作,加强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工作,建立健全生猪进出场记录,做好场地卫生消毒工作;三是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职工健康证,持证上岗;四是张贴和宣传《关于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并向屠宰企业宣传严禁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和严禁屠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违反者将依法顶格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4人前往新盈镇农贸市场周边的猪肉摊贩子检查猪肉产品是否有“两章两证”(“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并宣传讲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70份。普及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屠宰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生猪私屠滥宰未经检疫,一旦流入市场,就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相关政策。

       此外,在新盈镇辖区检查仅有的1家兽药店,主要检查该店是否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的兽药是否过期,假劣兽药和销售台账记录等。

       通过开展此次检查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营造打击私屠滥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扩大检查和宣传范围、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从源头上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阅读 59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