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广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

隆广镇
创建于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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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农业机械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月23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镇派出所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排查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行使的农用车辆进行了检查,包括农用车辆的证件、牌照、保险、年检、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向农户宣传了农机安全知识,提醒他们驾驶农机上路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此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2辆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未参加年检的农业机械及达到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辆进行暂扣处置。下一步,隆广镇将继续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效率,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温馨提示:根据《海南省农业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检审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 0元以下的罚款:无证驾驶《操作)农机或驾驶《操作)无牌证农机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 0 0元以上5 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及驾驶员《操作手)应当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年度检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机,不得继续使用。未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操作手),不准维续驾驶《提作)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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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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