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宣教(以案说险)

虞舒蕾
创建于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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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2024年1月初,客户史女士至**支行柜面办理业务,首先提出提高手机银行转账限额,表示自己要转一笔装修款,并提供一份“合同”,甲方为该客户,乙方为装修公司。柜员在审核合同时发现诸多疑点:甲乙两方签字错位,乙方为公司但未签章而是个人签字,工程款收款人为个人且收款人开户行为外省开户,便询问客户有没有购房合同,客户表示没有,房子在两年前购买,已找不到相关材料。因客户提供材料有疑点,柜员查询该卡为12月26日**支行开立,隔月跨区提额,存在可疑,便婉拒了提额申请。后其陪同人员表示直接转账也可。在为客户办理转账时,柜员依然认为可疑,于是请大堂经理配合在浙里办查询名下房产,结果未查到,此时客户表示房子最近买的可能信息还未同步,追问其他更多信息客户回答有躲闪不自然,多数问题不回答,也不反感,问他购买的房子所在小区(其提供的装修合同中有写)也回答不出,与正常客户反应差别很大。另外客户在准备的结算业务申请书上的签字亦与合同中乙方签字笔迹存在较大差别。在与开户行联系过程中,该客户的陪同人员默默走出大厅,同时该客户发现陪同人员走开后,低头打开手机(与陪同发信息沟通)。审核该笔资金来源于信秒贷贷款,对其做了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警示宣导和防范诈骗提醒后,客户默默离开。

【案例处置】

1. 婉拒客户提额及转账申请

2. 告知禁止客户出租、出借银行卡,并进行防范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宣传

【案例特征】

1.客户账户提额材料前后矛盾

2.与客户核实过程中回答躲闪

【案例启示】

1、陌生来电、陌生消息、陌生机构等应小心处理对待、多方求证,如遇到无法证实的特殊情况,应向当地银行、派出所或政府部门多方寻求帮助,落实信息真伪,防范电信诈骗

2、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账户安全负责,不能轻易出租出借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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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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