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 设立互联网企业、 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 各类交易 场所或者平台、 农民专业合作社、 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 织吸收资金;
2. 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 债权, 募集基金, 销售保险产 品, 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 虚拟货币、 融资租赁业务等 名义吸收资金;
3. 在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 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 以 承诺给付货币、 股权、 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通过大众传 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 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四种常见手法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 “ 天上掉馅饼 ”“ 一夜成 富翁 ” 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 集资, 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 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使集 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 或企业, 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 编 造各种虚假项目, 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 考察等, 骗取社 会公众信任。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 聘请明星代言、 名人站台, 在各大广播电视、 网络等媒体发 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 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 制造虚假声势。
(四)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 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 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 不惜利用亲情、 地缘关系, 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 拉拢亲朋、 同学 或邻居加入, 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 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 “ 高 大上 ” 的项目。 以 “ 新技术 ” 、 “ 新革命 ” 、 “ 新政策 ” 、 “ 区块 链 ” 、 “ 虚拟货币 ” 等为幌子, 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 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 “ 吊 ” 起来, 让其产生 “ 不容错过 ”“ 机不可 失 ” 的错觉。 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 “ 饼 ” 画大, 尽可能吸引参与 人眼球。
第二步: 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 非法集资人 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 比如新闻发布会、 产品推介会、 现场观摩会、 体验日活动、 知识讲座等; 组织集体旅游、 考 察等, 赠送米面油、 话费等小礼品; 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 的 “ 技术认证 ”“ 获奖证书 ”“ 政府批文 ” ; 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 视资料, 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 明星合影; 故意把活动选在 政府会议中心、 礼堂进行, 其场面之大、 规格之高极具欺骗 性。
第三步: 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 非法集资 人通过返点、 分红, 给参与人初尝 “ 甜头 ” , 使其相信把钱放 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 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 还动员亲友加入, 集资金 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 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 “ 吸金 ” 一段时间后跑路, 或者因为原本就是 “ 庞氏骗局 ” 人去楼空, 或者因为经 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 甚 至血本无归。
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