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组到我区进行验收工作

用户8384835
创建于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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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第五项问题地市互检验收二组一行8人于2024年1月21日到我区进行验收工作。1月22日上午在地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大兴安岭地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汇报会,行署副专员孙旭东出席会议。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杨胜文处长针对此次验收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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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郭长福同志汇报了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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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署副专员孙旭东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我们要切实践行总书记关于“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的殷切嘱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各县(市)区政府是黑土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起黑土保护的政治责任。要认识到我区是重点国有林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无合法途径开发耕地的特殊性和全国当前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这个根弦,务必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工作的落实,切实保护好耕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二是严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黑土耕地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区黑土地资源。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黑土地保护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的黑土地保护意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黑土耕地保护“田长制”,用途管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确保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耕地数量保护,督促指导好各县(市、区)建设项目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达不到集约节约用地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准,确需占用耕地的要坚持“先补后占、以补定占、节约集约”原则,以及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特别是要进一步细化耕地“表土剥离利用”监管流程及责任,督促好各县(市、区)规范实施耕地表土剥离利用,切实保护好我区耕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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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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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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