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53”  联勤保耕地

用户8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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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家乡长灌村村民阮某在自家承包田上开挖池塘,准备用于水产养殖。长灌村包组村干发现后,及时将该违法行为报告李家乡自然资源所,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对阮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的行为进行制止,因阮某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要求阮某恢复土地原貌和耕种。

鉴于当事人态度恶劣且拒不整改,2024年1月19日,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接报后,立即启动“11653”联勤机制,联合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并协助李家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不仅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还耐心细致的讲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讲清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重要性。阮某深刻认识到违法占用耕地挖塘养虾的严重错误,当即同意按要求对已破坏的农田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复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耕地保护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擅自开挖基本农田

用作“鱼塘”是严重违法行为。

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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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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