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杜绝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因素,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学校校风建设。本学期伊始,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我校政教处、安全办携手组织人员定期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进行摸排,并将本摸排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值班表,定期安排值班人员到校园周边娱乐场所进行摸排。
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摸排
我校政教处、安全办人员深入校园周边娱乐场所进行摸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尤其是电子游戏厅、舞厅等不宜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是摸排的重点。
家校共育
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比较复杂,家长要明确知晓各类场所和未成年人不宜行为的危害性,与学校一起做好家校共育工作。
未成年人沉迷上网的危害
1、影响生活学习
沉迷网络游戏和网络聊天,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直接影响生活和学习。
2、影响心理健康
网络中暴力、色情、歪理邪说等不良信息,会导致青少年心理上的扭曲、迷失自我。
3、影响身体健康
长时间的面对电脑,不仅伤眼也容易造成背部损伤和腰部损伤。
4、诱发违法犯罪
网上聊天、网上交友不慎等会使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到威胁;未成年人沉迷上网,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去偷、骗、欺诈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未成年人经常进入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的危害
1、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游戏机刺激感官,容易上瘾,从而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及智力正常发育,长期沉迷更是玩物丧志。
2、有些游戏娱乐场所将含有暴力和赌博内容装进游戏,未成年人受其影响容易误入歧途。
3、游戏、游戏娱乐场所人员复杂,不适宜未成年人经常出入,沉迷玩乐要花费大量金钱,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的危害
1、未成年人不完全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往往会被歌舞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吸引,痴迷其中、不思进取,曲库中许多少儿不宜的内容也会影响未成年人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2、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是成年人交际、消费的娱乐场所,一旦成年人的某些不良举止被未成年人所见,并加以效仿的话,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
3、长期处于烟雾弥漫和酒气熏天的环境会直接引发肺病,并降低人体的免疫能力。
未成年人阅读违法出版物的危害
1、影响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
内容违法的出版物冲击我国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削弱中国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
2、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退化,降低在现实社会中的沟通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下降,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
辨别事物的能力下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
模仿宣扬凶杀、暴力的不良出版物促成青少年暴力犯罪。
色情书报刊、碟片、网页扭曲了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和需求,撩拨一批青少年走向犯罪。
经过一学期以来的摸排,对已发现的我校学生进行了教育引导,得到了家长的配合,学生和家长明确知道哪些地方是未成年人适宜去的场所,哪些是未成年人不适宜去的地方。在确保我校学生树立良好价值观的同时,家校共育工作也得到了促进。同时这里也提醒家长在家多教育孩子杜绝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多次旷课、逃学;
(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四)沉迷网络;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践行立德树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树立良好风气,本制度在常态化进行的同时,得到了家长们的好评,也感谢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图文:西韩岭学校政教处、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