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1日,海垦调委会成功调处一桩劳动争议纠纷。
【纠纷概要】
许某某是王某负责的某项目二标段水电班组的水电工,因春节临近着急回乡下过年,要求王某立即结算工资。双方因工资结算事宜发生争执。
【调解结果】
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确认:许某某在某项目二标段水电班组的应结未结工资为8900.00元(大写:捌仟玖佰圆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王某于2024年1月13日支付前述工资中的39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圆整)支付给许某某(已付);剩余未支付的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于2024年2月9日前经由某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给许某某。
三、自许某某收到前述的8900.00元(大写:捌仟玖佰圆整)工资之时起,许某某与王某之间在某项目二标段水电班组的债权债务即清结,双方不再因本次调解事项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