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东方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辖区学校、幼儿园校车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
对校车的标识、安全技术、安全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排查
现场查阅资料,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校车驾驶人资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排查中,共发现10辆幼儿园校车存在标牌过期仍然上路行驶;2辆校车未申请标牌;4辆校车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1辆校车在所属幼儿园停办后依然在道路上行驶;部分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行驶路线变更后,未重新报市政府批准后重新申请标牌;部分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未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未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
根据排查结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限期责令整改。督促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叮嘱学校负责人和驾驶人时刻紧绷“安全弦”,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病”车不上路,上路不违法,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时刻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